茂名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
发布时间:2018-03-05 11:30:47 来源:本站 作者:本站
茂名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
常务委员会公告
(第5号)
《茂名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》已经2018年2月24日茂名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审查通过,现予公布。
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2018年3月2日
茂名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
为加强对我市立法工作的统筹协调,有计划、有步骤、有重点地开展立法工作,通过立法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,市人大常委会在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建议、深入调查研究、认真论证评估和充分协调的基础上,提出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。
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计划安排审议立法项目3件(其中,继续审议项目1件、初次审议项目2件),预备项目3件。
一、继续审议项目1件:《茂名市露天矿生态公园保护管理条例》
《茂名市露天矿生态公园保护管理条例》为2017年结转项目,2017年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了第一次、第二次审议,拟于2018年3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,审议通过后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施行。
二、初次审议项目2件:《茂名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》和《茂名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
《茂名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》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牵头起草(己着手起草),于2018年3月15日前完成起草工作。市人民政府于4月15日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。常委会环资工委负责初步审查, 4月25日前分别由常委会法制工委、人大法制委、常委会主任会议审查、审议后,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。
《茂名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牵头起草,于2018年5月15日前完成起草工作。市人民政府于6月15日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。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负责初步审查,6月 25日前分别由常委会法制工委、人大法制委、常委会主任会议审查、审议后,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。
三、预备项目3件:《茂名市城区公共停车场管理条例》《茂名市水东湾保护管理条例》和《茂名市城市供水条例》
对于上述3件立法项目,拟请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抓紧调研和组织起草。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和农工委分别负责《茂名市城区公共停车场管理条例》《茂名市城市供水条例》和《茂名市水东湾保护管理条例》的督促协调工作。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适时介入法规调研和指导起草工作。市人大常委会将在2018年以后年度安排审议。